如型号为6-EVF-100其0.2CA表示电流20A(A表示电流单位,C表示电池额定容量)以额定电压12V电池为例,充电工艺参考如下:
**段:小区充电站的预充电,恒电流0.05CA充电至12.00V或冲电2h,若未能达到12.00V,充电器应报警提示异常情况。
第二段:小区充电站的恒电流(0.15-0.2)CA充电至14.40V或者充电时间达到5h,充电自动转换到第三阶段。
第三段:恒电流(0.1-0.12)CA充电至14.80V或者充电时间达到2h,充电自动转换到第四阶段。
第四段:小区充电站的恒电压14.80V,限流0.05CA充电,充电至电流到0.01CA时或充电时间达到2h,充电自动转到第五阶段
第五段:恒压16.00V,限流0.01CA充电2h自动转换第六阶段。
第六段:浮充电,浮充电电压为13.80V,限流0.01CA充电4h。
注意事项
1、蓄电池使用、安装、拆卸过程中应防止短路现象发生;
2、蓄电池不得随意拆解,以免发生危险
3、废旧蓄电池必须回收利用,不得随意丢弃,影响环境
4、不同厂家、新旧不同电池不能混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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